无锡经济纠纷律师章人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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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后招标人拒签合同的,中标人可以要求获得哪些赔偿?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能要求差额赔偿吗?

2020年4月22日  无锡经济纠纷律师   http://www.wxdlawzrt.cn/

章人天律师,无锡经济纠纷律师,现执业于江苏智和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中标后招标人拒签合同的,中标人可以要求获得哪些赔偿?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结果后反悔,因另找他人承揽建筑工程、停建等原因,而不与中标人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情况,时有发生。这是违反等法律法规的事情,招标人应该依法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中标人的实际损失。


中标人可以获得哪些赔偿


根据合同法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而在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中,中标后,招标人拒签合同的,就属于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中标人可以提出以下要求:


1、要求招标人双倍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保证金实质上是定金的一种,根据法律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就要双倍返还定金,因此,招标人不与中标人签合约的,需要双倍返还招标保证金。


2、要求赔偿为准备订立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如相关员工出差的交通费、住宿费、就餐费等。


3、要求赔偿为准备履行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如中标人和材料供应商签订合同的,中标人违约导致的定金损失、违约金损失等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中标人在提出赔偿要求时,应该准备充分证据资料,证明自身所遭受的实际损失,否则招标人是可以适当赔偿部分费用或不赔的。


因此,要是中标后,招标人反悔的,应当及时收集证据资料,证明对方违约及自身遭受的实际损失,以便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倘若双方协商不成的,可尽快向专业建筑工程律师咨询,再根据律师建议,决定是否起诉索偿。



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能要求差额赔偿吗?

在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中,第一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招标人基于时间、成本及效率等因素考虑,往往都会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建筑工程合同,而不是重新进行招标投标。这种情况下,第一中标人与第二中标候选人之间必然存在很大的成本差额,招标人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就意味着需要多支付该部分差额费用。那么招标人能要求已弃标的第一中标人赔偿该部分差额损失么吗答案是否定的,招标人通常都不可以要求其赔偿该差额损失。


根据及相关规定,中标人弃标的,存在以下情况时,招标人可以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也可以选择重新招标。


1、当第二中标候选人与采购逾期差距较大。


2、依次选择中标人,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


因此,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时,招标人要是认为差额太大的,可以选择重新招标,而不是要求已弃标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赔偿差额。


同时根据上述法律固定,第一中标人弃标的,招标人可以没收其预交的招标保证金或履约金。若招标人实际损失大于招标保证金的,可以要求第一中标人补足赔偿。如果第一中标人未交招标保证金或履约金的,招标人可要求其赔偿全部的实际损失。所以招标人不再可以要求第一中标人赔偿差额。


不管对招标人,还是第一中标人,当第一中标人弃标的,双方最好就是能妥善协商处理赔偿事宜,既省时又高效率。要是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就果断委托建筑工程律师协助处理,由办案经验丰富的律师处理赔偿事宜,不管是再次进行磋商,还是直接走法院诉讼,都能尽可能维护己方利益。